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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宣贯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9-11-25 00:00:00 来源:政策法规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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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2019年6月29日和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二次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两部法律将于12月1日施行。为做好两部法律的宣传贯彻工作,省局制定了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地“两法”宣贯工作方案和工作联系人名单请于2019年10月10日前报省局政策法规处,联系人:阮颖潇,联系电话:88903366。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18日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宣贯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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