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开展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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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扩大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药监械注〔2019〕33号)要求,制定我省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19年9月12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至电子邮箱zjfdaqx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浙江省开展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联系人:方深科,联系电话:0571-88903283 附件:浙江省开展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2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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