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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区局突出亮点推进《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基层宣贯工作

日期:2020-11-20 15:25:28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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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扎实做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工作,洞头区局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贯活动,督促化妆品经营单位强化依法经营意识、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把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共开展培训1次,入店入企指导 55 次,开展“五进”活动1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套,微信公众号宣传1次,受益群众8000人。

一是以训代学。召开化妆品“百千万”创建推进会,邀请行业专家、业务骨干对化妆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授课。通过入企入店指导、宣传、培训等举措积极指导化妆品经营店建立进货验收制度、化妆品不良反应制度等各项制度,并手把手教会台账制作、索证索票、产品合法性的查询等实务操作并在创建指导过程中积极宣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二是以查促改。将新条例宣贯与化妆品“专项整治”、“飞行检查”相结合,对辖区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检查内容涵盖“主体与环境”“产品合法性”“标签与标识”“渠道与来源”“广告与宣传”等七个方面,并重点对索证索票、购进验收台账管理方面进行了严格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点出,明确整改要求,通过监督检查的方式帮助经营使用单位了解新条例的具体要求和内容。

三是以创提质。结合百千万创建提升行动,对完成“百千万”创建的化妆品经营单位授予“示范”单位牌匾,引导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强化竞争意识,激发学习《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落实从业人员主体责任,以规范经营践行新条例宣贯,实现以点带面的辐射效应。


信息来源: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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