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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局“三步走”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百日整治”行动

日期:2020-11-20 15:28:24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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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药品零售企业药品质量管理水平,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绍兴市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百日整治”行动。截至10月,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340家,出动检查人员2010人次,发现问题药店95家,警告、责令限期改正40家,立案6家,罚款4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市局于5月制定下发《绍兴市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百日整治”行动方案》,并成立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业务处室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区、县(市)局药品分管领导为成员,市县联动,集中精力、集中人员、集中时间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确保检查落到实处,整治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问题导向,提高监管成效。对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GSP等要求,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和年度重点工作,以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为重点领域,以药品购进渠道、计算机管理系统、阴凉储存、执业药师在职在岗为重点环节,以冷藏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中药饮片、处方药为重点品种,有针对性地对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整治。

三是落实处置责任,巩固监管成果。认真排查、深入挖掘潜在的风险和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经营单位整改落实;涉及案源线索的,采取查封、扣押、抽样检验等方式固定证据,并移交稽查进一步处理。整治发现的问题,均及时、准确录入信用等级系统。在区、县(市)局整治基础上,市局组织业务骨干采用暗访方式,对全市零售药店进行突击抽查,出动检查人员12人次,检查药店12家,发现问题32个,并进行了通报。


信息来源: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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