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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日期:2020-11-24 11:10:17 来源:省药品检查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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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员管理中心)是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222号。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条件

(一)招聘岗位

岗位

招聘数

专业与学历要求

医疗器械检查科审评员

1

具备检验学、临床医学、药学、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从事医疗器械相关工作三年以上。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热爱医疗器械检查和审评工作。

药品流通和化妆品检查科化妆品审评员

1

具备与化妆品管理、生产、检验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从事化妆品相关工作三年以上。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热爱化妆品检查和审评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2、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3、应聘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应聘者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2月4日24:00前填写《招聘人员报名表》(注:样式见附件,贴照片),纸质寄送或电子邮件形式均可报名,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222号行政楼5楼 。邮箱地址:798320516@qq.com,逾期者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3、面试资格的确定。招聘单位经讨论研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

(二)面试

1、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

(三)体检

体检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四)聘用

聘用人员采用劳务派遣制管理,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三、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咨询。

咨询电话:0571-89775008(戴老师)



附件: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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