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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通告

日期:2020-11-25 14:03:50 来源:人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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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反馈“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初审结果的函》,经研究,决定将“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省医疗器械审评中心和“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甄辉(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4级岗位)、胡飞凤(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意见。公示时间从2020年11月25日起到11月29日止。

干部群众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联系:0571—89767191(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0571-88903369(省药监局机关纪委)、0571—88903221(省药监局人事处)。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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