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61/2020-04028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 |
发布机构: | 省药监局 | 公开日期: | 2020-11-27 16:47:17 |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办申请[温州市新华药品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申请人:温州市新华药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胡建豪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027624号
你(单位)于 2020年11月20日提出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办申请行政许可(受理号:械受202009209)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温州市新华药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康兴路185号、187号;仓库地址:无;法定代表人:胡建豪;企业负责人:谷建飞;质量负责人:唐岳雷;经营范围:14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6815注射穿刺器械,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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