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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461/2020-04112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
发布机构: 省药监局 公开日期: 2020-11-27 16:46:13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需现场检查)[温州市正大药房]

日期:2020-11-27 16:46:13 来源:省药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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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申请人:温州市正大药房

法人代表/负责人:胡建豪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027628号

你(单位)于 2020年11月23日提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械受202009220)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经营范围由第III类医疗器械:6815注射穿刺器械、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变更为14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6815注射穿刺器械,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企业负责人由胡建豪 变更为胡显叶;仓库地址由null变更为无。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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