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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授予6家化妆品生产企业浙江省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实训基地(示范企业)的公示

日期:2020-12-01 16:50:24 来源:化妆品监督管理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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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化妆品生产企业完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我省化妆品监管人员整体素质,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经企业申请、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推荐、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初审、省级药品监管部门综合考评,我省杭州澳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章华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欧诗漫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艾依诺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蝶妃化妆品有限公司6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具备实训基地(示范企业)条件,拟授予浙江省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实训基地(示范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6日。

在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来人、来信、来电向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林祥国,联系电话:0571-88903253;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文北巷27号521室; 邮政编码:310012。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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