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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461/2020-07143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
发布机构: 省药监局 公开日期: 2020-12-17 16:27:06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无需现场检查)[浙江弗贝木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0-12-17 16:27:06 来源:省药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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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申请人:浙江弗贝木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梁丽莎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029174号

你(单位)于 2020年12月17日提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无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械受202010117)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注册地址由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陆汇路60-296号变更为浙江省湖州市长兴综合物流园区商务楼二楼209-5;法定代表人由梁义丹变更为梁丽莎。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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