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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发布第二批医药创新和审评柔性服务站名单的通知

日期:2020-12-29 18:14:47 来源:规划财务与科技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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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造生命健康科创高地的决策部署,提升药品监管与服务能力,以行业高水平安全保障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局《关于医药创新和审评柔性服务站建设的指导意见》(浙药监财〔2019〕19号)有关规定,经筹建验收,现将第二批6家医药创新和审评柔性服务站名单予以发布(名单见附件)。

各柔性服务站要充分发挥药品监管部门服务载体作用,创新服务理念,联动监管资源和创新要素,打通服务延伸“最后一公里”,进一步优化医药营商环境,助力构建医药创新“雨林”生态。各柔性服务站所在地市、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属地责任,严格落实建站要求,加强工作保障和规范管理,切实发挥柔性服务站的功能。

附件: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二批医药创新和审评柔性服务站名单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二批医药创新和审评柔性服务站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1.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药创新和审评柔性服务站(安吉县)

2.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药创新和审评柔性服务站(德清县)

3.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药创新和审评柔性服务站(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

4.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药创新和审评柔性服务站(椒江绿色药都小镇)

5.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药创新和审评柔性服务站(中国眼谷)

6.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药创新和审评柔性服务站(浙江省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宁波受理点)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发布第二批医药创新和审评柔性服务站名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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