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造生命健康科创高地的决策部署,提升药品监管与服务能力,以行业高水平安全保障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局《关于医药创新和审评柔性服务站建设的指导意见》(浙药监财〔2019〕19号)有关规定,经筹建验收,现将第二批6家医药创新和审评柔性服务站名单予以发布(名单见附件)。
各柔性服务站要充分发挥药品监管部门服务载体作用,创新服务理念,联动监管资源和创新要素,打通服务延伸“最后一公里”,进一步优化医药营商环境,助力构建医药创新“雨林”生态。各柔性服务站所在地市、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属地责任,严格落实建站要求,加强工作保障和规范管理,切实发挥柔性服务站的功能。
附件: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二批医药创新和审评柔性服务站名单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二批医药创新和审评柔性服务站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1.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药创新和审评柔性服务站(安吉县)
2.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药创新和审评柔性服务站(德清县)
3.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药创新和审评柔性服务站(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
4.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药创新和审评柔性服务站(椒江绿色药都小镇)
5.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药创新和审评柔性服务站(中国眼谷)
6.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药创新和审评柔性服务站(浙江省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宁波受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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