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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定5家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示范企业、5家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示范单位、10家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示范企业的公示

日期:2020-12-07 14:36:28 来源:省药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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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强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临床试验机构的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日常监管情况,经企业申请、市局、省医疗器械审评中心推荐,综合考评拟确定泰尔茂医疗产品(杭州)有限公司、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微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为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示范企业。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5家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为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示范单位。国药集团浙江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国泰医通(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华东医药温州有限公司、安吉中联医药有限公司、嘉兴英特医药有限公司、浙江宏飞贸易有限公司、浙江恒大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浙江美一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安赛特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舟山里肯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为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示范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9日。

在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来人、来信、来电向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反映。联系人:俞卉,联系电话:0571-88903347;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文北巷27号504室; 邮政编码:310012。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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