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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首个药品通过国家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日期:2020-03-24 15:50:59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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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布洛芬颗粒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批件号2020B02616),标示着该药品通过了国家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这是继扬子江药业和石药之后全国第三家通过布洛芬颗粒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企业。

自国家实施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政策以来,兰溪市政府制定积极的财政扶持政策,激励医药企业加快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进程,以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挤占市场份额。2019年,该市出台了《关于康恩贝兰溪产业园提升发展<化学药品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及药品引进、开发>奖励政策》,与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关于推进康恩贝兰溪医药产业园提升发展的合作协议》。成立由市领导负责、主管部门参与的生物医药专班,专门帮扶当地医药产业发展。在政府部门全方位、多举措的扶持下,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项目进展顺利,布洛芬颗粒(0.2g)于日前获得补充申请批件,其0.1g规格预计将于6月份取得批件;盐酸氨溴索(2ml:15ml;4ml:30ml)将于8月份通过评价取得批件。



信息来源:   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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