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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20-04-09 11:04:51 来源: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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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浙江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是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条件

岗位

招聘数

专业及学历要求

备注

药品审评和检查

2

药学、药物分析、分析化学、药物化学、化学、药剂学、制药工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5周岁及以下, 本科学历需有药品研究和注册等相关岗位4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硕士研究生需有药品研究和注册等相关岗位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博士研究生不对工作经历作具体要求。

普通化妆品备案资料审核

1

化学、化工、药学、药理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5周岁及以下,本科学历需有药品、化妆品研发或生产质量管理岗位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对工作经历作具体要求。

说明:

1、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2、有对工作经历的要求,工作年限认定依据为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明原件。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4月19日24:00前将报名表(注:样式见附件,贴电子照片)、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工作经历相关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等报名材料按上述顺序合并为一个文档,或制成一个压缩文件包,使用“招聘岗位+姓名”的文件名称发送邮件到报名邮箱(zjcdce@zjcdce.org.cn)。逾期者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3.考试资格的确定。招聘单位经讨论研究,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并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

(二)考试

考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时应聘者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明原件参加资格复审。

(三)体检

体检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四)聘用

聘用人员采用编外合同制管理,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三、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咨询。

咨询电话:0571-81061221(刘老师)

附件: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

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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