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通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促进疫苗供应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华兰生物疫苗有限公司(疫苗生产企业)向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疫苗委托储存配送等信息公告如下:
生产企业名称 | 被委托企业名称 | 委托疫苗品种 | 委托配送区域 | 委托配送合同有效期 |
华兰生物疫苗有限公司 | 华东医药供应链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 流感病毒裂解疫苗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083016;剂型注射剂,规格:0.5ml/瓶(支),含各流感病毒株血凝素不低于15μg。国药准字S20113001;剂型注射剂,规格:7.5μg /亚型0.25ml/瓶(支)。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国药准字S20180006;剂型注射剂,规格:0.5ml/瓶(支),含各流感病毒株血凝素不低于15μg。 | 浙江省 | 至2020年12月31日 |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疫苗储存配送信息公告(2020年第29号)已公开上述信息。
备注:疫苗生产企业应同时在企业网站公开上述信息。在疫苗销售配送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销售的疫苗质量安全可靠。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12日
打印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