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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启用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专用章(龙港)业务用章的通知

日期:2020-05-12 14:30:58 来源:政策法规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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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因龙港撤镇设市,自 2020 年 5 月 1 日起,启用“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专用章(龙港)” ,供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执业药师注册事项办理时使用。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 年 5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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