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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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7号),省局组织起草了《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执行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6月17日前将有关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ypsc@zjfda.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贯彻执行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意见反馈”。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0日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定稿).doc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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