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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0-07-02 19:19:09 来源:政策法规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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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崇尚法典精神共筑美好生活”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浙普办〔2020〕12号)要求,省局制定了《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为做好民法典的普及宣传工作,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有关部署,结合省局“法规宣贯年”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结合省局“法规宣贯年”活动,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切实推动民法典全面有效实施,引导领导干部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推动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二、宣传重点

(一)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贯。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二)加强民法典重要内容的阐释。聚焦民法典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三、具体措施

(一)发挥领导干部关键作用,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1.将民法典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的重要学习内容。

2.开展“机关每日学民法”活动,机关干部每日开展案例法条学习。

3.结合案例解读,开展民法典以案释法活动,以身边人说身边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二)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带头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

4.各处室、各单位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能和执法实际,结合行业特点和公众的法律需求,认真梳理本部门本单位履职工作需贯彻实施的民法规定,组织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做好机关民事合同管理。

5.面向监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开展民法典宣传,将民法典的普法工作融入行政立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的全过程。

(三)深入推进民法典“进机关”,进一步加大民法典全民普法力度

6.购买一批民法典文本,分发给机关各处室,为干部提供走近民法典、学习民法典的材料。

7.在局内张贴民法典宣传海报,营造学民法典、尊民法典、用民法典的浓厚氛围,提升干部法治素质,培育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良好习惯。

8.结合“12.4”宪法颁布日等时机,开展普法进机关活动。

9.发挥局法律顾问在民法典普法中的支撑作用,在省局组织民法典普法宣讲活动。

10.充分利用省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民法典,通过采取专家解读、典型案例、动漫等形式,广泛开展民法典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要高度重视民法典普法工作,将民法典普法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普法工作的重点,特别是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摆上普法工作的重要日程。

(二)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干部带头学民法典、用民法典,做学用民法典的表率。细化量化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有序推进民法典学习教育落到实处。

(三)强化责任落实。把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民普法的重要任务,抓好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要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紧密结合本处室职能加强民法典宣传,将民法典普法工作贯穿立法、行政、服务的全过程,确保民法典各项学习宣传任务有人抓、有人管,防止形式主义“两张皮”。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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