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促进疫苗供应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疫苗生产企业)向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疫苗委托配送信息公告如下:
生产企业名称 | 被委托企业名称 | 委托范围 | 委托配送 区域 | 委托配送合同有效期 |
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德若谷物流有限公司(干线运输);松冷(武汉)科技有限公司(干线运输);北京华欣物流有限公司(干线运输);石家庄芸迪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干线运输);浙江英特物流有限公司(区域仓储+区域配送) | 1. 重组乙型肝炎疫苗(CHO细胞)(国药准字S20053092); 2. 重组乙型肝炎疫苗(CHO细胞)(国药准字S20020036); 3. 重组乙型肝炎疫苗(CHO细胞)(国药准字S20103001); 4. 重组乙型肝炎疫苗(CHO细胞)(国药准字S20113004) | 浙江省 | 至2021年12月31日 |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疫苗委托配送信息的公示(第6期),2020年12月09日发布)已公示上述信息。
备注:疫苗生产企业应同时在企业网站公开上述信息。在疫苗销售配送中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销售的疫苗质量安全可靠。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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