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2013]24号),药品再注册行政许可职责下放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现将我局于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2月31日药品再注册许可清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 药品再注册许可清单(2020年第九期).docx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