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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局“四个结合”抓中药质量提升

日期:2021-02-20 10:10:43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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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绍兴地区整体中药质量,保障抗疫药品供应,绍兴市局注重与防疫药品检查、药典标准督导、中药饮片抽检以及中药奖励政策等“四个结合”,促进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助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结合防疫药品检查,保障抗疫药品供应。为响应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要求,落实省局《进一步加强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药械监管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防疫用药械生产质量监管,守住质量底线,对全市的中药饮片、中药制剂企业开展检查。市县联动,开展全市中药生产企业全覆盖检查,共派出57人次检查企业19家次,督促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情况下,严格控制原料、工艺过程、成品检验各环节生产质量管理,保障抗疫药品安全和供应。

二是结合药典标准督导,促进内控标准提升。针对新版药典加强了对药材及饮片(植物类)禁用农药项目的控制,为使中药生产企业增强管理意识,确保药典标准落到实处,在2020年全面培训的基础上,由分管领导带队,以实地走访、现场检查等形式,对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生产负责人等关键人员进行宣贯,要求企业根据药典要求,在提升自身的内控标准的同时,派专人赴市食药检院进行农残测定专项学习,提高企业自身检验能力。

三是结合中药饮片抽检,保证中药饮片质量。为更好地提升全市中药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确保上市药品质量,结合全市中药饮片专项整治、防疫药品专项检查、中国药典标准提升等专项工作,全面摸排,确定重点抽样品种,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抽检,切实提升生产环节中药饮片质量,从生产源头上把好质量关。

四是结合中药奖励政策,促进中药产业发展。为更好培育绍兴优势中药品种,促进全市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中药“五个一”工程,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出台中药“对列入市级重点培育名单并取得明显成效的重点产品,按其实际投资额给予10%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此项政策列入《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六个政策的通知》,为企业提升品质提供资金奖励和扶助。

信息来源: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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