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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461/2021-12782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
发布机构: 省药监局 公开日期: 2021-02-04 10:57:10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变更(无需现场检查)[浙江维卓光华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21-02-04 10:57:10 来源:省药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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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申请人:浙江维卓光华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浙江维卓光华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102634号

你(单位)于 2021年02月04日提出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变更(无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械受202101061)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企业负责人由邹群变更为郑刚。

2021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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