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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召开全省零售药店疫情监测防控工作暨2021年药品抽检工作视频会议

日期:2021-02-09 15:11:23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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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冬春季及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及2021年药品抽检工作,省局召开全省零售药店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暨2021年药品抽检工作会议。会议采用视联网形式召开,省局陈魁副局长、省局药品流通处、药品生产处、省稽查局、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相关负责人及有关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市场监管局分管药品流通监管工作的局领导、药品流通监管处以及负责药品抽检工作的处室负责人、食品药品检验研究所负责药品抽检工作的相关同志在分会场参会。

会上,药品稽查局通报了近期省局对零售药店暗查暗访情况,药品流通处部署了全面加强零售药店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及2021年药品抽检相关工作。省食品药品检验院以及两家信息技术公司分别讲解药品抽检技术和信息系统的使用。

针对疫情防控工作,陈魁强调,当前,全国多地再现散发新冠肺炎疫情,外部输入风险不断增加,加上春节临近返乡人员增多,疫情传播风险增大,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下一步要慎始如初,继续做好零售药店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他要求,一是认识再深化,全面把握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监测警戒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调整监测模式的必要性,全面掌握监测工作的主要内容,为科学精准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织紧筑牢城乡联动的基层疫情精密智控网,这是疫情防控形势的需要,也是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二是责任再落实,有效推进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监测警戒工作运行。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做实做细工作、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做好与当地疫情防控办、卫健和公安等部门沟通衔接,切实发挥好监测数据共享效用。三是问题再聚焦,切实强化零售药店常态化监测警戒各项工作。针对前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零售药店举一反三,排查风险漏洞,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关于2021年药品抽检工作,陈魁指出,2020年是新药品管理法实施的第一年,也是药品抽检工作实施购样抽检的第一年,更是疫情防控的特殊之年。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和药品检验机构一手抓疫情防控相关药品抽检,一手抓年度计划药品抽检,顺利完成国家药品抽检各项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地方药品抽检工作。全年共完成国抽725批次,省抽16266批次,基本药物合格率100%。在全国药品抽检考核工作中我省得分排名第4,多项工作被国家局通报表扬。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药品抽检战线上的同志履职尽责、勇于担当密不可分的。

陈魁强调,下步工作中,一是突出“实”字抓落实,提高抽检工作科学性。针对本区域监管和产业发展实际,突出重点,综合考虑抽样与检验的时间契合,科学制定抽检(抽样)方案;严格按照新《药品管理法》要求,强化抽检全过程的合法合规;注重抽检结果的运用,推动“检管服”结合的风险闭环处置,真正让大量的抽检数据“活”起来。二是突出“干”字抓担当,强化抽检工作标准性。要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底线思维,从讲政治高度统筹包括药品抽检在内的各项监管工作。要加强过程管理,继续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搭建高效互通信息闭环。要加强对抽检结果的分析应用,将抽检结果与检查、监测、稽查执法等工作有机衔接,不断提高抽检工作服务药品监管效能。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严格核查处置,强化案件查办,全力守护药品安全底线,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信息来源: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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