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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461/2021-14302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
发布机构: 省药监局 公开日期: 2021-03-16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办申请审批公示(第11585号)[宁波市鄞州区精明眼镜有限公司]

日期:2021-03-16 16:57:23 来源:省药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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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我局依照《浙江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评分表》组织检查,以下企业符合经营企业开办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1-03-16始至2021-03-23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企业名称:宁波市鄞州区精明眼镜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宋诏桥飞虹新村永达西路12号;
仓库地址:未设仓库;
法定代表人:潘钱福;
企业负责人:潘钱福;
质量负责人:徐林;
经营范围:16眼科器械(仅限软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仅限软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
现场检查时间:2021年03月16日;
现场检查员:钟联波、吴依晴。
监督电话:0571-88903371
传真:0571-88903274
邮编:310012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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