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61/2021-15887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 |
发布机构: | 省药监局 | 公开日期: | 2021-03-09 14:09:57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无需现场检查)[杭州健生医药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申请人:杭州健生医药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张继传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104563号
你(单位)于 2021年03月09日提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无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械受202101935)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注册地址由杭州市江干区尊宝大厦金尊2206室变更为杭州市江干区迪凯银座704室。
2021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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