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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药监论坛”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1-04-16 18:20:10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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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2021 年“药监论坛”安排》已经省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安排 

根据《省局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干部每年应完 成相应的脱产学习任务,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是干部年度考核 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药监论坛”是省局倾力打造的 面向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干部以及其他事业单 位班子成员、局管干部的脱产学习平台,是助力干部提升“四务” 能力的重要载体。2021 年“药监论坛”的设置安排为: 

(一)模块设置。设“机关党课、法律讲堂、综合素质课堂、 监管业务讲坛”等四个模块,继续由机关党委、政法处、办公室、 人事处分别牵头开展。 

(二)主题内容。由牵头处室组织机关处室、直属单位根据 四个模块确定主题内容。全年安排党的创新理论、党史学习教育、党风廉政、法律法规以及党务知识、行政管理、监管业务、财务 审计等主题 40 项约 80 学时。

(三)组织形式。丰富论坛举办形式,增强互动性、可学性 和实效性,将通过讲座、案例教学、演讲、研讨、知识测试等多 种形式开展活动,每月不定期举办两期。 

(四)分类开展。为缓解工学矛盾,提高参与培训的针对性, 将“药监论坛”项目分为必修和选修两类。必修内容按具体通知要 求的人员范围应训尽训,选修内容由干部根据需要积极参加。

二、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药监论坛”是协同推进“六大行动”,培养 复合型人才,锤炼干事创业本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 业化药监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高度 重视,认真组织干部参加“药监论坛”必修内容的学习,鼓励干部 积极参加选修内容学习,提升能力,开拓视野。 

(二)加强协作。牵头处室按计划做好组织协调,提前 3 天 下发活动通知,如计划有变化,应及时协商调整并提前一周告知 人事处。责任处室事先确定授课老师、讲课内容、人员主持,做 好费用申请报销等工作。服务中心负责会务保障和签到等工作。 

(三)优化服务。为让干部动态掌握个人脱产学习完成情况, 统筹安排好学习和工作,人事处每季度统计干部“药监论坛”和组 织调训脱产培训学时,及时做好提醒告知服务。 


附件:2021年药监论坛计划(行文稿).xlsx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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