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61/2021-24310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 |
发布机构: | 省药监局 | 公开日期: | 2021-04-27 00:00:00 |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需现场检查)[余姚市邵同泰堂医药有限公司念慈店]
单位名称/申请人:余姚市邵同泰堂医药有限公司念慈店
法人代表/负责人:邵展波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100817号
你(单位)于 2021年04月26日提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市受202105191)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企业名称由余姚市邵同泰堂医药有限公司念慈店变更为余姚市邵同泰堂医药有限公司海吉星店;注册地址由浙江省余姚市巍星路73、75号变更为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马渚镇余姚农副产品交易中心C5-17、C5-18。
2021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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