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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局开展化妆品经营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日期:2021-04-07 14:43:10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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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新《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全面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苍南县局在去年新《条例》宣贯排查清理的基础上,  认真开展化妆品经营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严查各类违法经营化妆品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用妆安全。截至目前,已开展现场普法宣传2场,举办行业培训会2场,抽检化妆品16批次,查处化妆品违法案件3起。

一是服务前置,帮扶先行。将监督检查与新《条例》宣贯紧密结合,开展一对一送法上门服务,指导经营业主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不良反应监测等制度,提升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保障规范经营。召开化妆品经营培训会,详细解读新《条例》相关内容,督促化妆品经营单位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主动完成缺陷项目整改,对非法产品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立即停止销售及使用。通过化妆品行业协会,签订责任书200余份,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同时,通过现场宣传、张贴海报等形式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借助本地媒体、微信群等曝光典型案例,全面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强化社会共治。

二是数字赋能,智慧监管。全面开展化妆品经营领域互联网+监管专项行动,将化妆品监管纳入“双随机、一公开”体系,依托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利用“浙政钉”APP“掌上执法”,将今年列入检查计划的114家化妆品经营单位的检查结果,通过手机端当场录入;对辖区化妆品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利用数字化监管手段建立监管数据库,加强数据汇集和规整,建立一个相对精准监管数据库,为下一步实行信用等级监管提供一个数据基础,打造化妆品经营领域长效智慧监管体系。

三是瞄准重点,重拳整治。突出重点领域,开展新一轮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针对我县化妆品生产经营情况和网络交易平台,以美容美发单位、母婴专卖店、化妆品专营店等重点场所,重点检查是否经营违法产品、虚假资质产品信息,是否虚假夸大宣传等,强化化妆品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和守法经营意识,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管理制度、履行责任义务。瞄准重点产品,依托我县药检所检测技术力量,开展县本级抽检。以婴幼儿护肤品、美白祛斑、面膜产品等为重点,抽检16产品批次。对监督排摸中发现的可疑产品一查到底,对检查中发现的经营包装无中文标识和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进口化妆品、超过保质期或限期使用的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

信息来源: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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