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61/2021-27364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 |
发布机构: | 省药监局 | 公开日期: | 2021-05-19 09:13:27 |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无需现场检查)[宁波彩虹大药房有限公司鄞州东湖花园连锁店]
单位名称/申请人:宁波彩虹大药房有限公司鄞州东湖花园连锁店
法人代表/负责人:陈佳瑶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100927号
你(单位)于 2021年05月19日提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无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市受202106016)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质量负责人由赵怡变更为李倩。
2021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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