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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化妆品备案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2021-07-15 18:07:12 来源:省药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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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提高我省化妆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工作水平,指导化妆品行业从业人员正确理解政策法规,准确把握相关要求,省药品信息宣传和发展服务中心决定举办化妆品备案管理培训班。届时将邀请国家局和省级相关审评专家作信息系统和备案政策讲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 化妆品备案法规介绍及过渡期政策介绍;

2、 普通化妆品备案账号申请;

3、 普通化妆品备案资料要求;

4、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使用介绍及操作实务;                             

5、现场交流答疑等。

二、培训对象

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人员、质量负责人、产品备案人员、代理商负责人及备案人员等。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2021年7月27 日至7月29日,27日下午报到,28日上午开始培训,29日下午离场。

(二)培训地点: 杭州星都宾馆(杭州市文晖路448号)。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7月25日前登录省局政务网站(http://mpa.zj.gov.cn)进行报名,填写单位名称、培训人姓名、性别、职务、手机号码、是否住宿等信息,提交后酌情电话联系确认。

(二)培训费用每人960元(含培训费及餐费),住宿、交通费用自理。培训费用汇:浙江省药品信息宣传和发展服务中心,

账号:33001616287056666666,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吴山支行,

汇款单位或个人务必注明培训费或培训人姓名。

(三)培训要开专用发票的单位需提供以下信息:1、单位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3、地址、电话,4、开户行及账号;开普通发票的单位需提供以下信息:1、单位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并在省局网站报名时填写清楚。

(四)参培人员费用请于7月25日前汇入指定账号,不接受现场报名、现金缴费。

(五)参培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应携带适量口罩等防疫物品备用,报到时需佩戴口罩,有序排队接受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核对身份证、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全部完成并检查正常方可进入会场。

参训人员请提前下载打印附件《个人承诺书》,填写完毕,在现场报到时交给工作人员。

联系人:

  省局化妆品监管处、省局服务中心,

  王老师:0571-88903286;

  晋老师:0571-88903298。

浙江省药品信息宣传和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7月14日            

个人承诺书.docx

 点击培训会议在线报名系统

或培训报名微信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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