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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的通知

日期:2021-09-14 01:10:02 来源:浙江省药品稽查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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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党组织: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在全社会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的通知》精神,结合省局工作实际,现就广泛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广泛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从历史中汲取新时代奋进力量,矢志不渝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不懈奋斗。

二、学习内容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于“四史”宣传教育全过程,准确把握这一重要思想的理论逻辑,深刻领会这一重要思想的历史地位和重大意义,深入理解“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这一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不断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2.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时跟进学、前后贯通学、联系实际学。

3.深刻把握“四史”宣传教育内涵,注重内容上融会贯通、逻辑上环环相扣,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青年群众弄清楚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等基本道理,加深对党的历史的理解和把握,加深对党的理论的理解和认识。

4.突出用好浙江优势资源。全面挖掘阐释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的系列重要论述,宣传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变革、改革成果和辉煌成就。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和浙江精神,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守好“红色根脉”、扛起“五大历史使命”,用好红色资源、讲好红色故事、凝聚奋进力量。

三、主要安排

一是开展学“四史”讲“四史”活动。依托青年理论宣讲、微型党课、全民阅读等学习宣传载体,广泛开展形式新颖、内涵丰富的学习宣讲活动,提高“四史”宣传教育的普及率、实效性。

二是开展红色基地巡礼活动。依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纪念地旧址等阵地,挖掘宣传红色资源、红色档案、红色故事等,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从我党的奋斗历史中继承发扬革命精神和革命斗志。结合烈士纪念日等重要纪念日及其他传统节日,组织开展祭扫烈士墓、敬献花篮、宣读祭文、瞻仰遗物等活动,缅怀革命先烈的英勇事迹和崇高精神。组织党员、团员重温入党入团誓词。

三是开展成就体验活动。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就近就便组织到重大工程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数字化改革成果和科技新成果等地,体验感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巨大成就。组织参观各类大型展览展播,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在浙江的奋斗历程和取得的巨大成就。

四是开展学习先进模范活动。学习宣传党、国家和省各类荣誉获得者、时代楷模、道德模范、劳动模范、最美人物等先进模范,形成崇尚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良好风尚。

五是开展红色家风传承活动。将“四史”宣传教育与家庭教育充分结合,以“颂党恩 传家风”为主题,开展红色家风传承活动和接力讲述家风故事等活动。

四、工作要求

1.把握正确导向。严把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树立正确历史观,准确把握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内在关联,正确认识和科学评价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严肃澄清对一些重大历史问题的模糊认识和片面理解。

2.突出青年群体。把握青年群体的思维方式和兴趣特点,组织好青年“四史”的学习教育,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传承。

3.创新活动方式。利用学习强国、浙江药闻、微信公众号等“两微一端”平台等载体,开展“四史”宣传教育。

4.确保务实有效。把“四史”宣传教育同党史学习教育、“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办法,落实持续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若干措施,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全有序、节俭务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省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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