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61/2022-47611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机构: | 省药监局 | 公开日期: | 2022-06-22 15:30:06 |
药品生产备案申请[浙江贝尼菲特药业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申请人:浙江贝尼菲特药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吴丽华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202427号
你(单位)于 2022年06月22日提出的药品生产备案申请行政许可(受理号:安受202200835)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准予委托检验备案红外分光光度法;其他有机氯类农药残留量检测【农药残留量测定法(第一法)】;其他有机氯类农药残留量检测(气相色谱法);33种禁用农药检测【农药残留量测定法(第五法)】;聚合酶链式反应法;水分检测【水分测定法--第五法】;重金属及有害元素检测(铅、镉、砷、汞、铜测定法);高效液相色谱-质谱法。
2022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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