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61/2022-47762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省药监局 | 公开日期: | 2022-07-05 |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事项的通告》政策解读
一、修订的背景是什么?
2022年7月1日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相关新规和省委省政府的减费降负政策制定发布了《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重新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据此根据原《公告》施行的《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事项的通告》部分条款内容已不符合,需根据新《公告》对其进行修订。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1.注册申请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审批缴费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登录浙江政务网(www.zjzwfw.gov.cn)-【公共支付】-我要缴款-按缴款单号直接输入缴款单号办理缴款或扫缴费通知书上的二维码办理缴款。完成缴款后打印《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
2.符合退费条件的注册申请人办理退费手续时,向受理中心提交下述材料:
(一)《政府非税收入退付申请表》(附表);
(二)退付申请说明(包含退付情况说明、申请退付金额、企业声明等);
(三)《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
(四)汇款凭据。
三、实施时间
自文件下发之日起30日后实施。
四、咨询电话
涉及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事宜可向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财处咨询。联系电话:0571-88903318。
打印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