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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储存配送信息(2023年第11号)

日期:2023-01-19 17:38:59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流通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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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的公告(2022第55号)要求,现将北京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疫苗生产企业)向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疫苗委托配送信息公告如下:

生产企业名称

被委托企业名称

委托范围

委托配送有效期

委托配送

区域

北京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大舜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干线运输)

1.无细胞百白破b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国药准字S20120014)

至2024年12月31日

浙江省

2.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国药准字S20120005)

4.冻干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国药准字S20210016)

5.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国药准字S20210036)

3.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国药准字S20180009)

至2023年8月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疫苗生产企业委托储存配送信息公示(2022年第14号))已公示上述信息。

备注:疫苗生产企业应同时在企业网站公开上述信息。在疫苗销售配送中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销售的疫苗质量安全可靠。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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