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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461/2023-64872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省药监局 公开日期: 2023-11-24 00:00:00

《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生产地址、生产范围的变更)[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3-11-24 00:00:00 来源:省药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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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申请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吕钢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301095号

你(单位)于 2023年11月24日提出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生产地址、生产范围的变更)行政许可(受理号:安受202301206)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分类码由AhzscCh变更为AhzsctCh,在生产地址: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新增生产范围:精神药品(地达西尼胶囊)(硬胶囊剂生产线1 202车间)。 抄送: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与监测评估处、省药品检查中心 、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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