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关于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依法查处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净化药品网络销售市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维护广大群众利益,桐乡市局着力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整治。
一、明确工作重点,强化职责分工。成立工作小组,专门领导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治理工作,抓好时间节点,分阶段下达专项整治任务,召集相关负责人召开会议,部署落实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明确责任分工,依职责开展行政区域内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治理工作。
二、落实企业自查,强化主体责任。督促辖区内所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上报网络销售情况,摸清底数,并要求其开展自查自纠,规范网络销售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重点对四类13项内容进行自查,明确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必须取得资质才能开展药品网络采购销售,不得网络销售特殊药品、非法销售假药、劣药,以及已要求召回或监管部门要求停止销售使用的药品,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药品配送必须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
三、集中排查检查,强化执法力度。通过网络监测、网络巡查、企业自查等渠道,排摸销售主体,整理形成重点检查名单,按行政区域分配到各辖区,结合全市零售药店集中统一执法行动,采取“线上”收集线索和“线下”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完成全市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全覆盖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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