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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局积极推动化妆品消费领域经营质量规范提升

日期:2023-09-08 14:54:10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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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发挥化妆品消费领域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和质量安全的化妆品消费市场环境,根据省药监局的统一部署,温州市局组织开展化妆品“百千万”美丽消费升级工程建设,2023年全市计划打造美妆品质街区2个、示范宾馆(酒店)12家、示范美容美发单位140家以上,以进一步推动化妆品经营市场秩序有效提升。据统计,近三年来,温州市已累计建成化妆品示范街区20个、示范商场195家和示范经营单位1767家,此次推进落实化妆品“百千万”美丽消费升级工程建设将进一步助力我市实现化妆品市场经营规范化、治理常态化和监管高效化。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温州市局在总结往年“百千万”示范创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下发全市化妆品“百千万”美丽消费升级工程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明确任务目标和时间节点。各县(市、区)局、市级各功能区分局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将“百千万”美丽消费升级工程建设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机融合、协同推进。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克服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困难,结合护航亚运化妆品安保、化妆品领域打假治劣“药剑行动”、儿童友好城市创建等年度重点工作,梳理明确创建重点对象,落实专人负责工作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为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温州市局将所有“百千万”美丽消费升级工程建设对象纳入“互联网+监管”平台,统一设置“2023年温州市`百千万`美丽消费升级工程”任务库,实现创建对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三是确保创建质量。各地在“百千万”美丽消费升级工程推进过程中,牢固树立“有感服务,无感监管”工作理念,寓服务于监管之中,通过上门指导、集中培训和互学推广等方式,提高广大化妆品经营者对示范创建工作的认可度,提升创建标准的可操作性。为保证工作质量,市局采取线上抽查和线下验收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创建数量、工作质量是否达标进行督查评估,确保我市化妆品“百千万”美丽消费升级工程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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