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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局“三步走”圆满完成2024年药品抽检工作

日期:2024-10-18 15:50:36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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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与使用环节质量监管,充分发挥药品抽检工作在保障药品质量、防范化解风险、助力科学监管等方面作用,温州市局“三步走”圆满完成2024年度药品抽检任务。截至目前,已完成606批次市级监督抽检、73批次省级监督抽检、171批次基本药物抽检,已检验药品合格率为100%。

一是严格标准,提高抽检工作的针对性。按照靶向性、全覆盖抽检原则,认真谋划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重点企业抽检工作,科学制定任务实施方案,重点明确抽检步骤、标准、时限、分工及特殊情况处理办法(如拒绝抽样、发现违法线索、不合格药品处置等情形)等,实现生产环节在产品种抽检覆盖率100%。遵循广泛覆盖、不重不漏、问题导向的原则,确保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等基层药品经营、使用单位(零售药店、个体诊所等)的抽检批次数量不少于10%,覆盖城区、农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涵盖药品批发企业、连锁总部、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等业态。

二是科学赋能,提升抽检工作的合规性。强化人员队伍建设,加强作风能力建设,提高工作人员抽样能力,规范抽检程序。对抽样人员进行药品抽样培训,通过线上线下培训,掌握“浙江省药监局药品抽检管理系统”的操作,发挥数字化抽检系统优势,有效避免同一品种被过度重复抽样等问题。扎实开展抽样、送检、确认、复检、出具报告等工作,全程录入省级抽检管理系统,确保药品抽检全过程合法合规高质量进行。

三是监检结合,强化抽检工作的重要性。一方面,将抽检工作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对被抽检单位的购销渠道、供货商资质、是否按要求储存和养护等质量管理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在保证抽样工作顺利推进的同时,规范药品经营和使用行为,督促各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真正做到以监督抽检推动监管效能提升。另一方面,突出抓好宣教结合,提高涉药单位质量管理意识。以排摸企业合规和换证情况为切入点,按照《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建立完善“一企一服务”个性帮扶方案,帮助解决经营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强化合规管理的助企指导服务,促进全市药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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