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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局加强流感高峰期零售药店安全监管

日期:2024-11-12 17:48:53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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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零售药店经营行为,提高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人民群众购药用药的体验感、安全感,余姚市局不断强化零售药店安全监管,压实零售药店主体责任,坚决筑牢流感高峰期药品安全防线。

一是注重线上线下全覆盖监管。线下严格落实专项检查有关工作部署,持续开展辖区内零售药店覆盖式巡查。聚焦换季常用药物,尤其是近期需求量较大的防治流感季节性疾病的药物,如头孢克肟、阿奇霉素等抗菌类药品以及蒲地蓝、化痰止咳颗粒等退热、止咳类药品,重点检查药品购销存记录是否完整,药品储存条件是否合规,药品是否出现裂片、变质、浑浊等现象,核对进货收据、销售台账、索证索票是否一致,供货商资质是否真实,药品使用流向是否可追溯等情况,从根源上消除风险隐患。线上结合网络监测和投诉举报系统,以问题为导向,在线检查销售单位是否亮证亮照、是否进行网络销售备案、是否违规售卖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严厉打击超范围经营、捆绑搭售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置。针对消费者投诉举报较多的单位,对相关经营者开展约谈告诫。

二是注重“数字化”无感监管。深入推进药品安全治理现代化,切实发挥数字化在药品监管创新发展中的引领驱动作用,真正做到“无感监管”。依托智慧监管应用,对零售药店实行全覆盖、全天候、全自动智能化监管。运用大数据技术等信息化手段,实时收集药品购销存、执业药师考勤、处方药销售、药品管控、药品储存温湿度监测等情况,即时判断存在的安全隐患,推动构建零售药品流通、使用全过程的信息化追溯体系。

三是注重宣传指导帮扶式监管。充分利用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通过播放科普短视频、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宣传普及药品安全的相关知识,增强零售药店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和专业能力。充分利用职能科室专业技术能力强的特点,发挥“1+1>2”集成效应,科所联动开展“联企走街服务破难”“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等活动,通过走访座谈、技术辅导、指导帮扶等形式为零售药店排忧解难、减压降负,全力保障秋冬之交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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