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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461/2024-34266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省药监局 公开日期: 2024-12-16 08:55:38

药品生产企业办理药品出口销售证明书[浙江瑞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4-12-16 08:55:38 来源:省药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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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申请人:浙江瑞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42002187号

你(单位)于 2024年12月16日提出的药品生产企业办理药品出口销售证明书行政许可(受理号:安受20242003966)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出口销售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规格为1ml:5mg。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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