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482461/2024-34697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 发布机构: | 省药监局 | 公开日期: | 2024-12-18 11:49:31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需现场检查)[湖州京视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申请人:湖州京视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李琪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44008783号
你(单位)于 2024年12月17日提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械受20244038620)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自设仓库地址由变更为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金宇丽苑23幢601室-25。***
2024年12月18日
| 打印 关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