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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局落实“三严”开展冬季滋补中药材检查

日期:2024-12-27 16:06:21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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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转冷,滋补中药材(饮片)销售额逐步走高,为规范药品零售单位滋补中药材(饮片)经营活动,近日,余姚市局针对冬令中药材(饮片)开展专项检查,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一是严查进货管理。通过查看供货商及人员资质、进货票据及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等材料,排查经营使用单位是否从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检查购进中药饮片是否索取票据及随货发货单,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使用记录。要求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在采购验收时牢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相关证明文件合法有效,进货记录、票据与货物相符,确保药品的来源与使用均合法合规。

二是严查质量管理。指导各药品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按要求储存、养护中药饮片,实地查看中药饮片质量情况,是否有虫蛀、霉变、走油、腐烂、潮解等变质现象,是否存在以次充好等问题,查看现场的储存条件是否满足要求,仓库是否设置防鼠、防虫措施,仓库的面积与经营规模是否相互匹配,重点查看温湿度记录是否真实有效,对计量器具、温湿度监测设备等是否定期进行校准或者检定,确保在储存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三是严查宣传管理。重点检查滋补中药材经营场所张贴摆放的广告宣传内容是否真实、合法,清查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的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夸大功能主治或保健功能范围的违法广告。检查是否存在销售中药饮片、销售中药材宣称功能主治等违法违规行为,避免误导消费者。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督促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意识,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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