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医疗器械年度自查报告制度有效落实,桐庐县局贯彻执行省市各级通知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举措,持续推进全县范围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2023年度自查报告上报工作高质量有序化开展。截至目前,全县82家生产企业、2077家经营企业已完成上报,基本完成自查任务。
一是提高企业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医疗器械企业自查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该局工作人员通过“线上+线下”的工作方式,采用企业联络微信群、个别交流等方式,确保通知全覆盖。同时,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加强对监管条例、办法的宣贯,提高企业认识,确保自查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二是畅通交流渠道,提高上报效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优化线上线下指导能力。该局在上报初期制作申报指南,汇总企业疑难问题和解决方法,提升上报效率,并实时了解生产经营企业自查报告的完成情况,对上报进度慢,完成质量不高的企业开展现场指导,确保企业主体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溯源。
三是明确整体规划,厘清监管重点。在全面收集的基础上,认真审查自查报告,充分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和体系运行情况,对企业监管类别进行整体规划。对经营范围有冷链的经营企业,纳入四级监管范围;对审查中发现体系运行有问题的企业进行约谈,列入年度重点监管对象;对未提交自查报告的企业进行全面梳理,列入重点隐患排查名单;对自查情况不实、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做到目标明确,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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