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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局“三聚焦”开展“药安”专项行动

日期:2024-06-18 15:07:06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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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净化药品网络销售市场秩序,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宁海县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已检查网络销售药品企业30家,立案查处3家。

一是聚焦关键时间节点,开展双线排查。加强6·18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期间药品网络销售监测监管,认真梳理并动态掌握辖区内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的药品持证企业清单,并对照清单开展“线上”线索收集和“线下”实地检查。按照“线上线下一致”原则,线上排查企业广告宣传是否合法、网上公示信息是否齐全、处方药展示是否合规等内容。同时,根据线上排查情况,加大问题企业线下检查力度和频次。

二是聚焦重点监管药品,加大检查力度。2024年7月1日起,右美沙芬单方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宁海县局将处方药特别是右美沙芬,作为此次检查的重点药品,加大对右美沙芬等易滥用药品流通的监管力度,重点核实销售的处方药购进渠道是否合法、购进手续是否齐全完整、销售处方药是否核实处方来源及真实性、是否实名登记购药人信息、进销及库存数量与实际数量是否一致、特殊管理药品的购买数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在开展检查时,同步向药店开展《关于加强右美沙芬等药品管理的通知》宣贯,严防麻精药品滥用和流入非法渠道,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维护辖区药品市场秩序。

三是聚焦新型违法行为,强化案件查办。积极发动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群众举报,加强舆论监测信息梳理,重点关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跑腿”小哥替青少年代购处方药“右美沙芬”的违法行为,对涉事药品经营单位开展核实,确认违法事实后,对相关单位立案查处。同时,对50家网络销售经营单位负责人及相关涉事平台负责人开展约谈,宣传滥用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产生的危害以及向未成年人出售的注意事项,要求药品零售企业重视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等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经营管理等,并督促平台加强“跑腿小哥”的管理,对系统存在的漏洞及时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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