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和使用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湖州市南太湖新区分局在辖区内认真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工作。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47家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12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0份,立案处罚2件。
一是明确要求,落实自查。强化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坚守药品质量安全底线,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安全。通过微信工作群、现场告知等方式,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要求传达至辖区内所有的零售药店及医疗机构,督促其开展全面自查。辖区正常营业的140余家零售药店以及7家医疗机构均已完成自查。
二是强化检查,狠抓整改。重点检查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使用质量安全管理等情况,排查是否存在非法渠道购进、不按规定储存药品、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等问题。共检查药品经营、使用等经营单位140家,其中限期整改12家,现均已整改完成并通过复查。
三是统筹部署,加强监管。紧紧围绕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这一工作大局,加强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统筹监管力量,持续做好药品经营使用安全监管工作。本次行动共查处药品案件2起,使用劣药案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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