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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局开展汛期“全链条”药品安全大检查

日期:2024-06-26 14:22:37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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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阴雨天气带来次生灾害,有效防范各类药品安全事故,自6月中下旬以来,鄞州区局从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单位以及消费者方面着手,打造汛期“全链条”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截至目前,检查药店51家次,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23家,抽检药品90批次,排查安全隐患6个。

一是事前主动介入,落实应急预案。坚决做好药品生产经营场所防汛度汛。开展防汛安全教育,明确应急处置预案。药品生产企业要做到“三不得”,一是水淹或因仓储漏雨,过水后的药品生产用原辅料、中药材坚决不得投入生产,过水成品药坚决不能放行销售。二是加强对已售药品的追踪,通知销售企业和使用单位,一旦存储地遇到洪涝,发生水淹情况,及时启动产品召回,过水药品坚决不得销售使用。三是加强对湿度敏感产品管理,特别是中药材,一旦发生霉变不得使用。针对药品经营单位做到提醒与现场指导。首先在各类药械群中提醒各药店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和药品存放安全。针对辖区内低洼地区的药店,出动执法人员现场对温湿度检测设备进行检查,并引导经营者将下层货架的药品转移到上层,确保药品与地面和墙面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防药品受潮。

二是事中严格执法,保障质量安全。在汛期,督促属地市场监管所与辖区内各药店保持联系,并加大执法力度,对是否存在经营过期药品、是否温湿度记录不全的情况、是否存在未按规定要求储存药品的情况等常见的6个问题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有部分零售药店阴凉库温度未达标;部分医疗机构未按标签说明书要求分类存放医疗器械;温湿度登记不全等问题,执法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均已闭环处置。同时,时刻关注群众日常所需的各类药品库存数量,维护药品市场供需平衡,严防哄抬物价等违规行为。

三是事后惠民服务,维护合法权益。高度重视汛期期间涉及药械的投诉举报件,第一时间联合消保委调查处置,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托全区“送药上山进岛”便民服务点,针对汛期开展义务诊疗活动,打通基层医疗服务“最后一公里”,切实解决特殊时期群众购药需求问题,第一时间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向公众发布购药注意事项,告诫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需注意包装是否受潮、是否破损、购买的中药饮片是否霉变等情况,若遇到上述情况应及时联系店家,遇到困难可以拨打“12315”寻求帮助。切实提高群众汛后用药安全的能力和自我保护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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