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调整精神药品目录。为防范精神药品目录调整过渡期间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余姚市局提前部署、多管齐下,落实工作举措,为群众用药筑实安全堤坝。截至目前,共检查全市药店经营使用单位129家。
一是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明确精神类药品专项检查任务,由基层所(分局)专人对接、责任到人。对《关于加强右美沙芬等药品管理的通知》中新列管的药品予以重点关注,确保右美沙芬等药品“有效果、不外流、严监管”。截至目前,共计检查全市药店82家、医疗机构47家,主要检查相关药品目前库存登记情况以及销售情况,暂未发现有相关药品外流的情况。
二是加强培养,提高素质。一方面,针对本次精神药品目录调整,对相关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专业素养。另一方面,对全局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对本次目录调整的右美沙芬以及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等药品予以重点介绍,为执法人员开展检查活动提供理论基础以及专业知识储备。
三是多方联合,团结协作。积极联合卫健、公安等部门,依托掌上执法数字平台,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活动,各部门积极履行相应职能,从多领域、多角度加强新列管药品的监督,全力保障群众用药安全防线。
| 打印 关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