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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局“三聚焦”助力药品网络销售治理工作显成效

日期:2024-07-10 14:49:09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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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药品网络销售健康有序发展,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开化县局对标对表,从严从实从细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工作,共检查药品网络销售企业40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有力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一是聚焦监管对象,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以系统备案为基础,结合美团、饿了么等平台数据,实时更新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名单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网站名单,准确掌握辖区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网站数据。同时结合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工作主要任务及《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内容等,梳理细化自查内容,制定了《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治理自查自纠表》,要求药品网络销售企业限时高效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目前共收集到40家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自查报告,自查完成率100%。以召开药品零售企业监管工作会议为契机,强化法规宣贯,明确药品网络销售相关要求和罚则,督促企业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二是聚焦重点品种,严防严控风险隐患。根据《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紧抓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政策法规明确禁止网络销售的品种,不定期开展网上巡查,严防特殊管理药品流弊、滥用风险。目前县域内暂未发现禁售品种在网上销售的情形。紧盯处方药销售问题,着重查看处方药是否存在违规展示、违规销售的情形,确保企业严格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有关规定,严防无处方或处方未经执业药师审核而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风险。

三是聚焦重点内容,严查严打违法行为。围绕重点环节、重点领域,按照“线上线下一致”原则,重点检查“两无”行为、处方药网售、委托配送等内容。同时针对投诉举报、日常监管、网络监测等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加大检查频次。强化科所联动,高效协同检查,共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有效遏制药品网络销售突出问题,防范化解风险。目前发现零售药店主要存在未经备案从事药品网络销售活动、配送管理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改正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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