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规范药械存储养护,6月以来,鄞州区局围绕“123”工作法,强化夏季高温环境下药械领域质量安全监管。截至目前,全区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155家次,责令整改9家次。
压实“一个责任”。充分发挥好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的作用,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通过片区进行属地化管理,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督促经营主体对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天气药械质量安全管理。结合省药监局平安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药械法律法规培训,对检查发现的质量管理薄弱环节进行集中指导,增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全力保障夏季用药用械质量安全。
把好“两个关卡”。一方面督促经营者把好“进货关”,确保药品进货查验履行到位,做到药械来源可溯。执法人员重点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购进渠道是否合法,购进的货、票、账是否相符,需要低温冷藏的冷链药械运输记录是否齐全。另一方面,严格把好“销售关”,开展夏季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保障用药安全。以辖区零售药店、个体诊所为重点对象,围绕药品储存和使用等环节的管理、从业人员的药品知识和安全意识培训等内容开展检查,现场着重检查存放夏季防暑降温药品、中药饮片、冷藏药品的阴凉柜、冷藏柜的温控设施设备是否在正常运行,运行记录是否完整及药品是否按说明书规定的温湿度条件储存。
突出“三个加强”。加强夏季药品监督抽检,结合2024年宁波市药品质量抽验计划,全区市级抽验任务190批次,市级专项抽验任务60批次,积极开展药品监督抽检工作,加大对夏季常见防暑降温药品、治疗肠胃疾病药品、易变质药品、冷链药品等重点药品的抽检力度,对经抽检不合格的药品及时进行核查处置,截至目前已完成了药品抽检123批次;加强夏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以防暑降温药品、易变质药品、冷链药品等药品为监测重点,以投诉举报、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检为补充,充分收集夏季用药不良反应信息,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研判并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市民合理用药;加强夏季安全用药知识科普,通过微信公众号、民生药事服务站等线上线下宣传阵地向市民普及药械使用知识,提醒公众注意居家药品在夏季的储存方式要符合条件,增强公众的用药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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