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药品网络销售已成为医药流通领域的新业态。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维护市场秩序,台州市局采取“三步走”策略,全面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推动其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强化法规宣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组织各县(市、区)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召开法规宣贯培训会、研讨会,邀请国家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专家授课,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网络销售药品的资质要求、经营规范、法律责任等内容,指导药品经营企业切实履行主体义务,承担主体责任。
二是强化备案审核,严把市场准入关卡。严格执行备案审核制度,确保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要求所有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的企业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向监管部门提交完整的备案材料。监管部门对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坚决不予备案,同时建立备案企业信息库,对备案企业进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备案信息,确保备案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截至目前,全市备案的药品网销企业共有753家,其中入驻“美团”的有602家。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守牢网销药品安全屏障。按照“线上线下一致”原则,通过现场检查、网络巡查、市局督查等方式,重点关注儿童处方药、网络禁售药品、处方药违规展示信息等问题,严查企业是否存在“店外店”“仓外仓”“账外账”等线上线下不一致行为,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实施闭环管理。创新性地采用关键词与敏感词循环监测机制,对辖区内线上企业实施全方位、持续性的监控,提前发现并预警销售过程中潜在的不合规行为。行动开展以来,检查药品网销企业1086家次,发现问题38个并已整改,立案调查4件,其中报送典型案例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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